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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广电局关于加强全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7-01 17:25来源: 公共服务处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加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广电发〔2020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精准服务能力,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按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智慧广电等战略部署,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均等化享有为目标,以基层和农村为重点,以推进转型升级为方向,持续聚焦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和深度贫困地区,精心谋划、精准实施、精细保障,努力形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期待相契合的新时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把握导向,服务大局。把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贯穿始终,巩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快推动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

——立足基本,转型升级。不断巩固广电惠民工程建设成果,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公共服务转型升级,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全省覆盖、人人享有,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型文化视听和综合服务需求。

——重心下移,为民利民。着眼解决基层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力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便捷性、高效性、多样性和互动性,切实打通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调动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建设,推动公众共建共享。

——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加强统筹管理,科学合理布局,优化配置模式,提高配置精准度,避免重复建设,着力解决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在基层的突出问题。

三、主要目标

2025年底,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具有安徽特色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设施建设标准化、服务管理标准化、考核评价标准化、财政保障标准化总体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覆盖面、适用性显著提高,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管理、运行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智慧广电建设取得实质进展,人民群众“听好广播、看好电视”的基本文化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四、重点任务

(一)调整省级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按照国家即将颁布的新的公共服务指导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结合我省“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的制定出台,推动调整新时期我省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市、县(市、区)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目录的实施。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适当提高标准。推动长三角地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协作联动与共建共享,助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不断提升我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推动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把标准化建设作为加强广电公共服务的重要途径,从服务内容、技术保障、人员配备和服务管理等方面建立基本标准和规范。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基层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按照全市“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推进、总体提升”的工作思路,以县(市、区)为单位推动标准化管理,切实做到措施可落地、财力有保障、服务可持续。县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结合乡镇广电服务网点建设,开展直接面向群众的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硬件和软件要素的资源配置。修订完善现有各类广电惠民服务制度和规范,确保广电行业公共服务管理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关联性,做到服务开展有章可循、服务监管有据可依。

(三)建设基层广电服务网络。各县(市、区)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推进落实基层服务网点建设,建立服务指南、行为规范、质量承诺、绩效评价等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加快乡镇服务网点建设,具备条件的可单独设立,不具备单独设立条件的可依托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站),重点推进购买有线电视乡镇网点服务,为群众提供村村通、户户通、村村响、应急广播、有线电视和地面数字电视等维修维护,并根据有关规定承接直播卫星等广播电视接收设备专营服务。因地制宜发展村级代办点。各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从整体规划、政策保障、人才培训等方面,加大指导和扶持力度。

(四)扎实推进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统筹利用现有广播电视资源,建设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贯通,与全省各级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有效对接的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加快实现全天候、全方位、全时段的预警信息发布和政策宣讲服务,进一步提升全省应急管理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按照国家应急广播标准规范和要求,部署应急广播终端,建立省、市、县三级应急广播平台,配套完善乡镇、村适配平台,实现纵向与上级应急广播平台对接、横向和本级政府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连通。2020年,完成省级应急广播调度控制平台三期工程,基本完成全省贫困县区应急广播项目建设,累计完成30%以上的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任务;2021年,建立省级应急广播融媒体制作播发平台,推进应急广播与各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有机结合,累计完成60%以上的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任务;2022年,初步完成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基本建成统一协调、上下贯通、可管可控、分级负责、安全可靠的全省应急广播体系。

(五)提升广播电视传输覆盖能力。巩固“十三五”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广播电视项目建设成果,完成基层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更新改造任务,切实改善和提升基层台站传输保障能力。按照总局《全国地面数字电视广播频率规划》以及全国700兆赫频率迁移工作计划,制定全省700兆赫频率迁移实施步骤,实现全省地面数字电视有效覆盖。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村发展优先,大力提升有线(网络)电视在农村地区的通达率,2025年底,乡镇有线电视联网率、农村有线电视数字化率均达到99.5%以上。按照政策为定期领取国家抚恤和补助的低保户、烈士遗属、残疾军人等对象家庭,提供有线(数字)电视终端维护费减免50%征收的优惠服务。鼓励各地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有线电视网络覆盖、无线补点覆盖和户户通补点安装。结合广播电视基层服务网点建设,畅通农村群众购买合法直播卫星户户通接收设备的渠道。利用有线网络和直播卫星实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广播电视的有效覆盖。到“十四五”末,总体实现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在皖常住人口全覆盖。

(六)丰富广播电视内容有效供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加强广播电视内容建设,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深入实施新时代精品工程,推进节目栏目创新创优,促进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等高质量发展。加强少儿精品节目栏目建设,鼓励办好农业、科技、法治、医疗卫生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栏目。加强公益广告等公益节目制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升网络视听节目特别是涉农节目质量,鼓励IPTV播控平台设置服务“三农”节目专区。省级广播电视机构要重心下移,推动省、市、县共建共享,培育更多贴近基层群众需要的品牌节目栏目。市、县级广播电视机构要制作播出更多富有地方乡土气息、体现本地文化特色的节目。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做好涉农节目的有效播出。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办残疾人专题栏目,推进电视栏目、影视作品加配字幕、手语,提高无障碍服务能力。

(七)推动“智慧广电+公共服务”。出台我省智慧广电发展实施方案,推动广播电视内容生产、服务功能的转型升级。鼓励支持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高新技术在广电领域创新应用,争取更多广电和科技融合项目获得政府扶持。深化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智慧广电与人工智能语音技术融合创新战略合作。加快发展超高清视频产业,推动落实《安徽省超高清产业发展行动方案》。落实《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实施方案》,推进安徽省网参与全国一网整合。有序推动广播电视有线(网络)运营机构成为公共服务的重要主体。按照省委省政府任务分工,参与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发展。

(八)强化公共服务实效管理。坚持建设与运维并重,制订运维管理办法,完善中央及省级无线数字覆盖、直播卫星户户通、应急广播等惠民工程的运维机制。巩固提升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建设成果,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管工作机制。优化扩容我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监测监管平台功能,对传统有线、无线以及数字传输的用户前端进行全方位实时监测,提高公共服务智慧化管理水平。压实各级广播电视管理部门的属地责任,严格落实依法监管。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增强公共服务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强化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发挥,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社会大众参与服务、监督服务。

(九)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推动广电公共服务社会化发展,丰富服务供给,提高服务效能。推动修改我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清单》,根据实际需求动态调整购买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有关内容。积极参与全国市县广播电视节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内容制作经营机构与市县广播电视机构之间的供需对接机制,推进节目捐赠、公益交易、节目合作共建和制播人才培养。综合运用政府购买、项目补助、定向资助等政策措施,强化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内容生产创作引导资金的杠杆功能,加强公益性广播电视作品的制作和宣传。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公共服务重要职责,立足结合本地实际,加强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以标准化建设为基础,建立健全党组领导、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的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汇聚全省广电系统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要加强与本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本级层面标准、政策的有机衔接和协同推进。各县(市、区)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积极推动本级政府把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本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乡村振兴总体规划中,把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点任务纳入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范围。各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抓紧制定本地贯彻落实措施,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强化保障机制。

(二)开展绩效管理。省广播电视局将结合省政府每年度对各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充实优化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年度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被考核对象、考核内容标准、考核方式和奖惩措施,全面推进绩效考核管理,把绩效考核纳入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每年底对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满意度调查。各市、县(市、区)广播电视管理部门要对照开展本地区公共服务绩效考核工作,注重结果运用,强化责任约束,确保工作落实。

(三)加强队伍建设。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我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持续发展动力,加强各级公共服务从业人员的政策、业务和技术培训,着力打造一支专业人才队伍。把公共服务作为省级培训计划的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应急广播、惠民工程、广电5G、县级融媒体建设等专题培训。充分利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提供的教育资源和培训项目,力争对县级以上人员开展轮训。各市、县(市、区)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围绕广电惠民工程的实施和运维、基层服务网点的建设等工作,做好本地区公共服务培训工作。全省广电系统要进一步强化广电人才队伍的担当作为意识,提升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的能力素质,不断开创新时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