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广播电视局新闻发布会制度
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新闻出版广电工作的知情权,扩大安徽广播电视工作影响力,确保新闻发布主动、及时、准确、权威,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政务公开办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布会时间、地点
局新闻发布会一般每年最少召开两次。如遇重大突发性事件等特殊情况,最迟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举行内召开新闻发布会,地点设在局主楼会议室。
二、新闻发布会内容
新闻发布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局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部署、重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内容;
2.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发展形势;
3.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4.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
5.局机关各部门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6.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三、新闻发布会的管理和审批
1.局新闻发布会内容和主题的确定,可由局办公室根据局阶段性工作特点和需要直接提出,或由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主动申报,也可由新闻单位根据自己所掌握的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提供。最后由局办公室汇总提出,报分管领导审定。
2.局新闻发布会由主要领导批准召开。
四、新闻发言人
1.新闻发布会的发言人一般由局领导担任,情况特殊的,由局领导指定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新闻发布会的主持人一般由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局办公室负责人担任。
2.一般情况下,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必要时也可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发布新闻。
五、新闻发布会组织
1.局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工作由信息中心负责,主要包括邀请、确定到会新闻单位、协调安排记者现场或会后采访、追踪中外媒体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的反应等。
2.具体承办责任处室(单位)应当提前准备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新闻发布稿,一般不超过三千字,时间不超过二十分钟;
(2)背景材料,介绍与发布会内容有关的情况,为新闻发布稿的补充材料;
(3)答问预案,根据境内外媒体近期内对本机关工作所关注的、在发布会上可能被问及的问题,准备简短答问预案;
(4)主持词,介绍发布会主题、简要背景、发布人、议程等内容;
(5)其他宣传材料或光盘等电子产品。
3.局新闻发布会的会务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六、新闻发布会纪律
1、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同时,严格遵守《保密法》,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所发布的内容必须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对内容涉密或涉及国家安全但又必须对外发布的,须经保密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审核同意。
2、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举办者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更,应重新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