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
2021年全国和省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季度推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2 14:43 来源:局宣传处 阅读次数: 字体:【  

各市(广德市、宿松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安徽广播电视台: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广播电视新闻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季度推优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1〕31号)要求,2021年总局和省局继续开展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季度推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优范围

由全省各级广播电视台原创,在推荐季度首次播放的新闻作品均可参加推优,作品类型主要包括消息、评论、专题、系列报道、新闻访谈等。

二、推优标准

重点鼓励以下新闻作品:

1.深入生动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生动宣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优秀作品;

2.主题宣传、成就宣传、形势宣传、典型宣传的优秀作品;

3.把握时度效,提高议程设置能力,加强热点问题引导,着力解疑释惑、回应关切、化解矛盾的优秀作品;

4.创新理念、形式、方法、手段和话语表达的优秀作品;

5.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体现“走转改”和“四力”要求的优秀作品。

三、推优数量及奖励办法

省推优活动与全国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季度推优活动同步进行,每季度开展一次。省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每季度对全省报送的作品择优推选8件新闻作品、全年共推选32件新闻作品作为全省广播电视优秀新闻作品。同时每季度向总局上报推荐5件优秀新闻作品。对全省广播电视优秀新闻作品,省局将予以通报奖励并颁发证书和扶持资金,通过省局相关会议、行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经验介绍和推介。

四、推荐报送方式

1.材料报送。各单位通过EMS邮寄方式报送推荐作品。联系人:黄京晶,电话:0551-62829085,15255127972,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桐城南路355号安徽省广播电视局A座1401室。纸质《优秀广播电视新闻作品推荐表》(附件1)一式三份,电子版可在安徽省广播电视局网站http://gdj.ah.gov.cn/下载。电视新闻作品视频文件(MP4格式)、广播新闻作品音频文件(MP3格式)一份,载体不限。播出音视频应为原始音视频,不得二次制作。

2.推荐主渠道。各市、县级广播电视台的新闻作品,由各市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筛选审核后统一向省局推荐,各市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每季度推荐的新闻作品原则上不得超过2件,其中广播、电视作品各1件,县级台作品至少1件。省直管县广播电视台通过所在市单报1件。安徽广播电视台的新闻作品,由台相关部门筛选审核后直接向省局推荐。安徽广播电视台每季度推荐的新闻作品原则上不得超过8件。

3.推荐补充渠道。全省新闻创作人员可通过访问链接https://docs.qq.com/form/page/DVmRwSW5ka2Nuam9L#/fill和扫描二维码(附件2)在线填写申报表,待省局初步筛选通过后由主渠道报送,不占用省台及各市名额。补充渠道不作为最终评选依据,未通过主渠道报送的,不得参选。

4.推荐时间。每年对应四个季度分4批向省局推荐。第一批向省局推荐的截止日期为4月7日;第二批截止日期为7月7日;第三批截止日期为10月11日;第四批截止日期为次年1月7日。各单位所推荐的新闻作品的首播时间须在推荐截止时间前一季度内,如,2021年第一季度推荐的新闻作品首播时间须在2021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内,依次类推。

5.对“主创人员”的申报要求。广播电视新闻作品“主创人员”包括记者、编辑等相关工作人员。广播消息类、评论类作品主创人员超过4人,电视消息类、评论类作品主创人员超过5人,按“集体”申报;广播新闻专题类作品主创人员超过5人,电视新闻专题类作品主创人员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如电视作品超过30分钟,主创人员超过7人,按“集体”申报;广播系列报道类作品主创人员超过7人,电视系列报道类作品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广播电视新闻访谈类节目主创人员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六、工作要求

1.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机构要高度重视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创新创优工作,推荐报送单位要按照推优工作的相关要求,组织好报送工作,认真审核推荐作品,确保真正推出优秀新闻作品。要参照总局和省局的做法,建立相应的表彰制度。

2.全省广播电视制作播出机构要进一步树立新闻立台理念,要将新闻作品创新创优推优工作落实到日常采编播环节,进一步提升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3.请各相关单位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所辖广播电视台,省局每季度推优前不再另行发文。

特此通知。

 

附件:1.优秀广播电视新闻作品推荐表.docx

      2.2021年安徽省广播电视优秀新闻作品报送表二维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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