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播电视节目档案管理规定》(广发〔2013〕35号)第五条:县级以上管理广播电视的行政部门和播出机构应当加强对节目档案工作的领导,将节目档案工作列入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建立健全节目档案工作机构,根据节目档案管理规模确定人员编制、经费等,保障节目档案工作开展。
第九条:节目档案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一)指导节目档案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二)负责节目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等工作;(三)负责节目档案开发与提供利用工作;(六)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节目档案。
2.《安徽省广播电视厅直属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实施方案》(皖编〔1997〕27号):安徽省音像资料馆主要职责是负责收集、整理、译制国内外各方面有价值的音像资料,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专业音像、文献资料和技术服务。
二、承办机构
安徽省音像资料馆
三、服务对象
法人
四、申请条件
申请查阅音像资料
五、申报材料
单位介绍信
六、服务流程
1.申请人到安徽省音像资料馆提交单位介绍信;
2.由安徽省音像资料馆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材料,经领导审批同意后予以查阅,并办结。
七、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方式
0551-62829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