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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公共频道夜线60分栏目组违规拍摄并发布与事实严重不符的报道
来信人: 钱** 来信时间:2021-12-03 12:33
11月2号,公共频道夜线60分栏目3名工作人员到达我门店未亮出采访相关证件,在我方明确告知不接受采访的情况下,偷偷拍摄门头和店内相关产品照片,并于11月4号播出与事实严重不符的报道。 1.关键地理位置信息有误 2.栏目组播出内容未经核实 3.新闻报道避重就轻、掐头去尾,严重背离事实 4.客户无视我方提出的解决方案,恶意向同安街道市场监管局投诉 5.我方多次致电公共频道,电话均无人接听 6.客户多次扬言其家人在政府部门工作,记者发布不实报道是否存在公权使用的嫌疑 7.局长信箱无法正常使用,先前投诉未收到回应 由于篇幅限制,无法详细描述完整过程,事件详细经过已发送至贵局网站投稿邮箱,便于贵局核查。如需要通话记录截图视频等相关证据烦请贵局工作工作人员与我联系,或致电同安街道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包河区五里庙装饰世界投诉办核实。
回复
回复部门:省广电局 回复时间:2021-12-07 08:30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接到您对安徽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夜线60分》播出 “合肥:新购木门出问题 一月未到掉白灰”和“合肥:双方协商无果 老板称‘可诉讼维权’”的报道投诉后,我局高度重视。根据行政职责,就该投诉内容请相关专家进行了全片审看,并通知安徽广播电视台迅速核查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报道存在瑕疵之处
1.稿件信息有错误。报道中说“庐江的汪大姐在肥西三河镇购买了一套新房”这一地理位置信息是错误的。
2.采访不够全面。根据报道和投诉,这起买卖消费投诉纠纷已由合肥市同安街道市场管理局和五里庙市场投诉办进行调处,但报道中只看见纠纷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没有对调处纠纷的第三方的采访和表述。这是此篇报道存在的一项疏漏。
二、我局处理意见
专家认为该报道如实陈述了纠纷双方的意见和看法,虽然商家(也是投诉报道不实的一方)拒绝了记者的采访,但报道对商家的意见、看法和观点进行了较为完整的表达和阐述;采访报道客观公正;根据目前掌握的资料,未发现记者采访履职有违纪违规行为。但对报道中的错误和疏忽,已责成安徽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对记者进行批评和教育,避免出现类似错误,增强新闻报道的严谨性。对于事件本身的具体商业纠纷,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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