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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关于公共频道此前回应(受访人通过热线电话与电视台取得联系)与我方所了解事实不符,恳请贵局核查
来信人: 钱** 来信时间:2021-12-24 15:18
首先感谢贵局各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本人此前所反映事件的及时回复,同时也深感抱歉,不得不再次发件,恳请贵局认真核查。 1.由于12月20日公共频道一名薛姓(姓氏可能有误)工作人员与我电话联系后,表明受访对象是通过拨打公共频道热线电话63459191与电视台取得的联系,但11月18日,我与五里庙装饰世界投诉办2名工作人员去受访对象家中处理此事时,受访对象表示是拨打市长热线和省长热线与记者联系上的(有录音和多名人证),另外受访对象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家人在政府部门工作,此为公共事件,且受访对象与我方是当事人双方,并不存在需要保护新闻线索人隐私的情况,我方依法享有知情权,后续我将向省纪委如实反映。 2.新闻报道应真实、全面、客观、公正。新闻类节目从立项采访到最后审核播出,应有一套严格的规章制度,但该栏目组3名记者2号到达门店,我方工作人员详细告知其前因后果后,记者表示只是了解情况,不会播出,但4号便匆匆播出,期间栏目组及电视台并未向已处理此事的五里庙装饰世界投诉办和同安街道市场监管局求证(但12月20日该名工作人员却表示向他们核实过),不向相关职能部门求证,且最基本的地理位置信息错误,作为本应严谨慎重的安徽省级新闻媒体,这一套流程是否符合程序和规范,烦请贵局认真核查并回复,我方后续将据此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并求证。 3.贵局第二次回复中表示欢迎我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但政府提倡多元化解矛盾和纠纷的体制,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最后底线,资源宝贵,不应过度浪费,但由于这篇失实报道对我本人生活和经营已产生了严重的影响,我方将根据国家现行的规章制度逐级反映,并保留通过司法途径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直至此事解决。
回复
回复部门:省广电局 回复时间:2021-12-28 16:48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接到您对安徽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夜线60分》有关报道的第三次投诉后,我局再次就您所反映的问题向安徽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夜线60分》栏目组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经核查,您所投诉的《夜线60分》有关报道新闻线索是记者通过公共频道热线平台取得,频道热线电话记录显示为11月1日9:40分接听,有据可查。
2.经核实,此篇报道从取得新闻线索、与线索人进行核实到报选题、实地采访,至节目制作、播出,流程符合采访制度和制播流程。对报道中的地理位置信息错误和没有对调处纠纷的第三方进行采访这一问题,安徽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已对当事记者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要求增强新闻报道的准确性、严谨性,更高标准做好新闻采编工作。
3.经与12月20日和您电话沟通的薛姓工作人员核实,并没有说节目报道时已和调处纠纷的第三方进行采访,而是根据对报道本身更加严谨的态度和对您诉求的充分理解,表示愿意与调处纠纷的第三方进行核实。   
4.本着维护您合法权益,帮助您解决问题的原则,关于受访对象汪女士是否有家人在政府工作等超出我局行政职权范围的诉求,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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