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您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发放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发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176号)规定执行。对通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报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再统一制证、盖章、发证。请您耐心等待,届时会电话通知有关单位领取证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