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接到关于安徽广播电视台员工王小川的网络投诉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要求省广播电视台核查。现根据省广播电视台核查情况报告回复如下:
一、关于投诉王小川个人账号不当言论涉嫌造谣、诽谤,构成刑事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实施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从而构成的犯罪。经省台法务部门审查,未发现王小川相关言论涉嫌违法犯罪。如对此仍有异议,当事人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二、关于王小川5月4日在其个人账号视频评论区回复网友:家属已经接受和认可最终的调查结论,并且赔偿也已经到位。经核实,“最终的调查结论”指的是灵璧县委县政府4月5日公布的调查情况通报;“赔偿也已经到位”指的是相关部门已经将赔偿款准备到位,下一步将根据司法进程的推进,按照工作程序要求依法依规拨付。
三、今后我局将督促安徽广播电视台加强新媒体账号管理,严格规范从业人员行为,提升信息发布的能力水平,为广大网友提供更多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的网络作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