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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针对安徽卫视主持人王小川同志于网络平台造谣等不当行为的举报投诉
来信人: 陈** 来信时间:2022-05-05 21:48
近期,安徽卫视主持人王小川同志于网络平台有多频次不当言论,涉嫌造谣、诽谤、与司法人员私下交流正在侦办案件细节(安徽灵璧渔沟中学学生被打致死案件)。具体事由特作阐述如下: 一:如王小川于短视频平台相关言论如果为胡编乱造,相关短视频直接及间接传播数量及影响,参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其造谣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并且涉嫌造谣的事由有多个,属性质恶劣一类。 二:如王小川于短视频平台相关言论为其客观取证并在其主观层面上认定为真实事件,并通过短视频平台进行分享,其将涉嫌泄露正在侦破中的案件案情。 三:如其并未与相关人员取证,进行恶意编造,涉嫌造谣、诋毁污蔑公职人员。 王小川的相关不当言论在网络平台造成了相当恶劣的影响,对主流媒体在人民群众中的信任度造成了相当严重的破坏。望相关领导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相关人进行详尽的调查。
回复
回复部门:省广电局 回复时间:2022-05-09 08:21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接到关于安徽广播电视台员工王小川的网络投诉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要求省广播电视台核查。现根据省广播电视台核查情况报告回复如下:
一、关于投诉王小川个人账号不当言论涉嫌造谣、诽谤,构成刑事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实施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从而构成的犯罪。经省台法务部门审查,未发现王小川相关言论涉嫌违法犯罪。如对此仍有异议,当事人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二、关于王小川5月4日在其个人账号视频评论区回复网友:家属已经接受和认可最终的调查结论,并且赔偿也已经到位。经核实,“最终的调查结论”指的是灵璧县委县政府4月5日公布的调查情况通报;“赔偿也已经到位”指的是相关部门已经将赔偿款准备到位,下一步将根据司法进程的推进,按照工作程序要求依法依规拨付。
三、今后我局将督促安徽广播电视台加强新媒体账号管理,严格规范从业人员行为,提升信息发布的能力水平,为广大网友提供更多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的网络作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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