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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电视剧审查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6-24 15:59来源: 电视剧处浏览量:

一、决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思想,系统贯彻国家广电总局关于电视剧内容管理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电视剧审查机构工作程序,提升审查工作水平,我局起草了《安徽省电视剧审查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

二、主要依据

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63号)、《电视剧内容审查实施细则》(广发〔201163号)、《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办法》(广发〔201365号)、《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41号)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程。

三、制定意义

电视剧是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的重要文艺作品,加强和改进电视剧审查管理,旨在确保我省新时代电视剧工作的正确导向,进一步提升电视剧创作质量,更好发挥电视剧作品在引导舆论、传承文化、引领风尚、沟通心灵、启迪智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起草过程

201911月,我局赴江苏、浙江等电视剧创作生产发达省份,就电视剧内容管理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考察。同时,多次就有关工作规范问题向国家广电总局电视剧司请示汇报。在认真研究总局相关规定要求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兄弟省份好的做法和经验,结合我省电视剧内容审查工作实际,制定了规程草案,经局政策法规处合法性审核后,于202063日提交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五、工作目标

加强电视剧内容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切实履行电视剧内容管理职责,引导和服务全省电视剧创作生产,促进电视剧产业健康发展。

六、创新举措

《安徽省电视剧审查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是我局首次针对全省电视剧审查管理工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共十七条,分别对电视剧内容审查工作范围、审查机构的职责、专家条件、审查组织方式、审查回避制度、协审机制、备案公示审核流程、完成剧审查流程、审查材料收集归档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安徽省电视剧审查委员会对全省电视剧审查工作的领导作用,根据本规程的有关要求,严格规范全省电视剧审查工作程序,认真组织电视剧内容审查工作,讨论和决定电视剧内容审查重大事项。

2.加强队伍建设。组织电视剧审查专家和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本规程各项内容,熟练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我省电视剧创作情况,严格遵守审查纪律和相关保密规定。

3.加强服务引导。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指导制作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电视剧备案立项和发行许可的申报工作,确保电视剧审查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