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安徽省广播电视精品专项资金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安徽广播电视台、安徽广电传媒产业集团、有关制作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引导推动我省广播电视精品创作生产,提升我省广播电视作品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根据《安徽省广播电视精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省局决定开展2020年度安徽省广播电视精品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专项资金的申报主体是在安徽省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企事业单位,具备与完成项目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资产及运营状况良好,具有完善的经营管理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没有严重失信情形。
二、申报项目范围
申报专项资金的广播电视作品包括电视剧、广播剧、电视纪录片和电视动画片。
三、申报类别和条件
(一)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包括拍摄制作扶持项目和播出奖补项目两类。
1.拍摄制作扶持项目申报对象
(1)列入国家或我省重点选题、于2020年8月31日前已开始拍摄制作且截至2020年8月31日尚未获准发行的电视剧、电视动画片。
(2)列入国家或我省重点选题、于2020年8月31日前已开始拍摄制作且截至2020年8月31日尚未播出的广播剧、电视纪录片。
2.播出奖补项目申报对象
(1)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综合频道或电视剧频道重要时段,或同时在两个以上省级卫视重要时段播出的电视剧。
(2)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重要时段播出的电视动画片。
(二)申报项目须由我省制作机构独立创作生产或与省内省外其他制作机构联合创作生产。凡联合创作生产的作品,申报单位须拥有作品著作权、评奖申报权和奖项荣誉权,无相关法律纠纷。
(三)我省两个以上制作机构联合创作生产的作品,不得重复申报,按照协商一致原则,由其中一个制作机构申报,并提供省内其他参与合作单位的书面委托授权。
(四)申报项目未因同一事由享受其他有关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四、申报材料和要求
请各市(省直管县)广电行政部门和省直文化企事业单位积极组织本辖区、本单位的申报工作,将本辖区、本单位的申报项目材料汇总,并填写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1),于2020年9月21日至24日报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广电局窗口(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大厅广播电视局窗口,联系人:章炜,电话:0551-62999773;朱楠,电话:0551-62815539;海磊,0551-62828686)。电视剧申报项目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ahgd2008@126.com,广播剧、电视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050038047@qq.com。纸质材料如需邮寄,请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编:230051)。逾期申报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省局将不予受理。具体申报材料包括:
(一)申报单位近2年的财务报表。
(二)申报单位拥有作品著作权、评奖申报权和奖项荣誉权的相应法律文本、合同等材料(申报单位与其他制作机构联合创作生产的作品须提供)。
(三)申报不同类别的项目还须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1.拍摄制作扶持项目:
(1)2020年度安徽省广播电视精品专项资金拍摄制作扶持项目申报表(附件2);
(2)作品故事梗概和分集大纲;
(3)作品已经启动拍摄制作的相关佐证材料(如有关合同文本、作品片花或音频片段等)。
2.播出奖补项目:
(1)2020年度安徽省广播电视精品专项资金播出奖补项目申报表(附件3);
(2)电视剧或电视动画片播出证明(如有关合同文本、相关播出报道页面截屏打印件等);
(3)完整的播出样片DVD光盘。
上述所有申报材料均须一式两份,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法律文本、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或电子照片)。相关表格可从安徽省广播电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gdj.ah.gov.cn/
五、项目评审
省局将按照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省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比对等评审程序,研究确定2020年度专项资金扶持奖补项目和资金分配方案,并报省财政厅。省财政厅按照预算执行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相关规定,下达专项资金。
附件:1.2020年度安徽省广播电视精品专项资金申报项目
汇总表
2.2020年度安徽省广播电视精品专项资金拍摄制作
扶持项目申报表
3.2020年度安徽省广播电视精品专项资金播出奖补
项目申报表
安徽省广播电视局
2020年8月28日
附件1
2020年度安徽省广播电视精品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体裁 |
申报项目类别 |
申报单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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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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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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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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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手机:
备注:1.体裁包括电视剧、广播剧、电视纪录片、电视动画片四类;
2.申报项目类别包括拍摄制作扶持项目、播出奖补项目两类。
附件2
2020年度安徽省广播电视精品专项资金
拍摄制作扶持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项目体裁:
申报单位: (盖章)
申报日期:
申报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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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权属 |
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其他(请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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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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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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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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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万元) |
(企业单位填写) |
员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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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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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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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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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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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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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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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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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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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公示/重大 题材立项时间 |
(无需备案立项 的项目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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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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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集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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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制作 备案机构 |
(无需备案立项 的项目不填) |
电视剧制作 许可证号 |
(仅电视剧项目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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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出品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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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出品方 |
(须完整并按真实排序情况填写所有拥有作品著作权、评奖申报权和奖项荣誉权的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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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拍摄 制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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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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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梗概 |
(包括主题思想、时代背景、主要人物和故事情节等,1500字以内,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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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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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作品思想性、艺术性和社会、经济效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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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创情况简介 |
(包括编剧、导演、主要演员情况及近几年在该领域取得的主要成绩、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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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创作及播出进度计划 |
(包括拍摄制作进展情况、计划完成时间、计划播出时间及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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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费安排 |
(包括项目预算、投融资及使用情况、申报扶持资金主要用途等,电视剧项目须填报全体演员片酬及其在项目总预算中所占比例、主要演员片酬及其在全体演员片酬中所占比例。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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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其他联合创作机构委托授权意见(我省两个以上制作机构联合创作生产的作品须填报)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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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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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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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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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声明 |
本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知晓、符合《安徽省广播电视精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项目申报评审的各项规定,如存在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处罚;因著作权或资金分配等引起的纠纷,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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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省直管县)广电行政部门或省直文化企事业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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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20年度安徽省广播电视精品专项资金
播出奖补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项目体裁:
申报单位: (盖 章)
申报日期:
申报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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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权属 |
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其他(请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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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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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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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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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万元) |
(企业单位填写) |
员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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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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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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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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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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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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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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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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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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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准发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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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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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集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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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电视剧/电视动画片 发行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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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出品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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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出品方 |
(须完整并按真实排序情况填写所有拥有作品著作权、评奖申报权和奖项荣誉权的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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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出概况 |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播出( )两个以上省级卫视同时播出( ) 具体播出频道: 播出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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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创作 概况 |
(包括剧情梗概,主创人员情况,作品思想性、艺术性概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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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出和 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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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作品播出平台、播出时间、收视率概况、社会反响和获奖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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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和 收益情况 |
(包括项目总体投资情况、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电视剧项目须填报全体演员片酬及其在制片总成本中所占比例、主要演员片酬及其在全体演员片酬中所占比例。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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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其他联合创作机构委托授权意见(我省两个以上制作机构联合创作生产的作品须填报)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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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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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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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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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声明 |
本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知晓、符合《安徽省广播电视精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项目申报评审的各项规定,如存在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处罚;因著作权或资金分配等引起的纠纷,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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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省直 管县)广电行政部门或省直文化企事业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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