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广播电视工程和播音主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1-07-16 17:30来源: 人事处浏览量:
全省各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网络视听服务机构:
为适应新时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事业发展,科学评价我省广播电视工程和播音主持专业技术人员,我们起草修订了《安徽省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和《安徽省播音主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现向我省各广播电视台和广播电视网络视听服务机构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可发送至 sjrsc15@163.com或者传真至0551-62850722。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
安徽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7月28日
附件:安徽省广电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doc
安徽省播音主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