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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重点事项审计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18-10-10 11:24来源: 安徽省广播电视局浏览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相关规定,省审计厅于2018年4月2日至5月4日派出审计组对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7年度“放管服”改革和预算执行重点事项进行审计调查,7月3日出具《关于安徽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7年度重点事项审计调查报告》(皖审科调报〔2018〕7号)。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专题研究部署整改任务全力推进审计整改工作。823日,我局向省审计厅报送《关于安徽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7年度重点事项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的报告》(皖新广办〔2018〕104号)根据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分解、整改完成时限、整改情况公开安排、工作进度等。按照《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做好审计整改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审财〔2018〕65号)要求,现将预算执行存在主要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广播影视精品专项资金扩大使用范围、未按标准分配、未对专项资金进行检查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严格按照《安徽省广播影视精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安排专项资金。开展专项资金督查。5月,印发《关于开展安徽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2017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督查的通知》,将省广播影视精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纳入专项督查范围。7-9月,局领导分别率队赴省台、广电集团以及9市17县(区)对专项资金进行实地督查,形成《2017年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督查报告》。目前,正在推进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二、实体书店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

整改情况:6月25日,制定印发《安徽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实体书店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实体书店扶持资金分配评审规则》,为实体书店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提供了具体遵循。同时派出2个督查组对2017年度实体书店省级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并形成督查报告。

三、省广播电视科研所利用财政性资金对外投资

整改情况:针对审计提出的“省广播电视科研所参与投资安徽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且原科研所所长一直担任安徽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问题。一是决定撤资退股。省广播电视科研所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决定撤资退出安徽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6月13日,向安徽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关于退出安徽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股份的函》,并请求召开股东会商议退撤资及股份转让事宜。9月30日,公司出具《关于安徽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议案的股东书面决定》,同意省广播电视科研所将所持有公司所有股份转让给股东安徽广播电视台。二是辞去董事职务。省广播电视科研所所长宫为保申请辞去安徽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已经所长办公会批准,并于2018年4月27日向安徽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去函。另外,我局以省委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为契机,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经商办企业进行一次排查,全面清理局属单位经商办企业。

                                     安徽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