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广播电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省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省广播电视局门户网站(https://gdj.ah.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桐城南路355号,电话:0551-6282051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省广播电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紧紧围绕全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主动向社会和市场主体全面公开重点领域信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强化依申请公开回复质量,完善监督保障机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全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1062条,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4件,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局网站全年发布政务资讯2392条,发布政务微博611条、政务微信528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及时公开行业“十四五”规划。坚持过程公开,先后通过重大项目会商、规划编制推进会、征求意见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包括行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国家广电总局、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等部门的意见建议,书面征求专家评审组意见。认真梳理专家论证会专家意见和有关书面反馈意见,根据专家论证会专家评价和意见建议,修改完善规划内容,对意见吸收情况做出解释说明。《安徽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发展规划》已于12月28日在局政务公开栏中对外公开。
二是积极公开财政信息。及时发布《安徽省广播电视局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广播电视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进一步强化制度公开,持续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局本级财务信息公开和财政政策文件等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公布招标包括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预算金额、招标结果等采购信息,全年共发布局本级财政信息和招标采购信息42条。督促推进所属单位预决算和相关财务信息及时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年共发布所属单位财政信息和招标采购信息33条。
三是常态化公开疫情防控信息。围绕加强局疫情防控工作,在“应急管理”专栏下设“应急预案”和“应对情况”栏目,第一时间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主动发布《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徽省广播电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公开文件,全年共发布疫情防控信息23条。在局网站开设“疫情防控安徽广电在行动”专栏,主动宣传我局及各级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四是认真公开重点领域信息。结合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我局梳理出广电事业发展、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等5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和“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专栏中,主动公开重点领域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共发布公开信息128条。
五是及时发布“六稳、六保”工作。制定《安徽省广播电视局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把“六稳、六保”发布工作作为重大政策信息发布的重要内容。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及时发布我局在“双招双引”、智慧广电、媒体融合发展等方面开展的工作情况,全年共发布公开信息32条。
六是着力加强政策性文件解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发布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时,要求同时提供解读材料,在解读材料中重点体现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等政策解读“七个要素”内容,杜绝简单摘抄、罗列等形式化解读。在政务公开“政策解读”专栏及时发布解读内容,采用部门解读、专家解读、负责人解读、媒体解读等多角度解读形式,丰富政策解读内容,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全年共发布16条政策解读信息。制作《安徽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政策文件解读动漫,用通俗化、大众化的形式,最大限度地讲明讲透政策内涵。
七是注重强化新闻发布工作。完善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年初印发《关于报送2021年新闻发布会(通气会)计划的通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解读内容、责任处室和具体时间,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拓展发布途径,创新传播途径,在局门户网站组织在线访谈,分别对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2021年全省广播电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等重要工作进行权威发布。新闻发布实录内容运用文字、图片等多种方式,及时在“新闻发布”专栏中向社会公开,全年共召开新闻通气会及在线访谈4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程序,依法依规办理答复工作。在政务公开专栏公示依申请公开流程图,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每月编制和更新依申请公开目录。严格落实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对不符合政务信息公开政策的申请,主动与当事人沟通回复,向申请人告知理由、法律依据等,最大限度争取申请人的理解,提升申请群众的知情度和满意度。全年通过信息公开平台、信函等方式,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4件,均按时办结,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截至目前,发布依申请公开文件目录信息43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落实主体资格管理,规范制发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和政务公开要求。印发《安徽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在全行业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于9月27日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在“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栏目中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其中我局负责实施的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2件,部门规范性文件21件。全年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均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向省政府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100%。
(四)平台建设
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完成局网站集约化建设,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完善网站在线互动功能,丰富互动交流渠道,提升在线互动平台使用性,规范局领导信箱办理,严格落实局长信箱咨询事项5个工作日内答复的时限要求,及时查收、分办给职能处室答复,及时回复群众咨询诉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热线工作制度,规范服务流程,压缩办件用时,规范回复格式。拓宽回应关切渠道,优化栏目设置,在政府网站设置“咨询回复”专栏,局政务公开网开设“回应关切”专栏,下设“主动回应”和“互动回应”两个目录,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截至目前,共受理局网站局长信箱、省级统一政府热线服务平台、省党委系统网友留言办理工作综合应用平台、回应社会关切等群众建议、投诉360件,办结率100%。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局领导多次听取批示政务公开工作,召开专题局长办公会,局主要负责同志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审议《安徽省广播电视局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明确全年工作任务和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的任务分工,强化责任意识,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推动机制建设。严格落实公开属性审核制度,在拟制公文时,明确标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文件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进一步规范文件管理和发布流程制度。建立政务公开联络员工作机制,各处室、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定期报送政务信息,适时组织分析研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培训工作。11月4日,举办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会,全面详细解读国办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文件精神和2021年度全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局机关各处室全体人员和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共80余人参加会议,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水平。
四是狠抓问题整改。结合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测评反馈问题,先后印发《关于印发2020年度政务公开考评省直单位问题清单的通知》《关于做好全省第四次政务公开测评反馈问题整改的通知》等文件,明确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主动将整改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在“工作推进”专栏中向社会公布,全年共修改、充实公开信息100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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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1 |
2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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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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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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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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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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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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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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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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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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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18.19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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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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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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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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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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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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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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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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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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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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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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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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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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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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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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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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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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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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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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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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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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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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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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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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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的实效性还要进一步提高;二是规范性文件的反馈意见机制不够完善;三是栏目更新的及时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2022年,省广播电视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决策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广度深度、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提升政务公开的信息化水平,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努力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推动全省广播电视事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提供更加良好的政务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