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广播电视局房屋租赁项目(桐城南路广电小区、庐江路广电小区和人民巷)
一、竞价条件
本项目由安徽省广播电视局委托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徽省广播电视局。
1.项目名称:安徽省广播电视局房屋租赁项目
2.项目编号:HPZB-2022-174
3.招租单位:安徽省广播电视局
4.标段数:6个标段。一标段为合肥市包河区桐城南路355号广电小区3幢102室;二标段为合肥市庐阳区庐江路69号广电小区8幢东边1间,三标段为合肥市庐阳区庐江路69号广电小区11幢103室,四标段为合肥市庐阳区庐江路69号广电小区5幢四层、五层,五标段为合肥市庐阳区人民巷4号1幢304室,六标段为合肥市庐阳区人民巷4号2幢103室。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所有公告房屋按现状出租,报名者自行到现场查看房屋状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地址 |
出租房屋 |
面积(m²) |
单价(元/月/m²) |
拟租赁期限(年) |
出租底价(第一年年租金/元) |
备注 |
1 |
合肥市包河区桐城南路355号广电小区 |
3幢102室 |
102 |
21 |
3 |
25704 |
住宅 |
2 |
合肥市庐阳区庐江路69号广电小区 |
8幢东边1间 |
23 |
30 |
3 |
8280 |
住宅 |
3 |
合肥市庐阳区庐江路69号广电小区 |
11幢103室 |
94.8 |
20 |
3 |
22752 |
住宅 |
4 |
合肥市庐阳区庐江路69号 广电小区 |
5幢四层、五层 |
575.21 |
15 |
3 |
103538 |
办公 |
5 |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巷4号 |
1幢304室 |
54.8 |
19 |
3 |
12494 |
住宅 |
6 |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巷4号 |
2幢103室 |
35.66 |
19 |
3 |
8130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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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88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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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承租房每年房屋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2%。
(2)单价与出租底价以最终报价为准进行计算。
2.租赁期限:3年
三、竞价人资格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以及自然人,除法律规定外,均可参与报名及竞价。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及竞价。
四、报名及领取竞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 9 月 30 日至2022年 10 月 14 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及地点:下方报名方式承租人可自行选择
(1)现场报名: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东2幢合普集团205室。
(2)邮箱报名:将报名资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1363371914@qq.com,邮箱内需注明授权委托人姓名、电话。
3.领取竞价文件时须审查的资料:如意向承租人为法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亲自到场无需提供)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报名的意向承租人将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至开标地点,邮箱报名的意向承租人将报名资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1363371914@qq.com,邮箱内需注明授权委托人姓名、电话。
五、报价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2022年10月20日15:00在安徽省广播电视局A座11楼第二会议室(桐城南路355号)。
六、 对意向承租人的特别说明
1.合同期内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维修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不承担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如屋顶漏水、下水管道堵塞等)。若房屋需要翻修则需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人如需增加电容量、改造电线路,须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3.承租人如因单方面原因租赁未满一年提前退租,须交纳等价于两个月租金总和的违约金;如未满两年提前退租,须交纳等价于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4.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招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际踏勘出租标的,确认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自愿承担一切风险。
5.本次房屋出租以移交时实际面积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出租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7.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招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招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8.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发布媒体: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hpzxjt.cn);安徽省广播电视局官网( https://gdj.ah.gov.cn/index.html)。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安徽省广播电视局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551-6282985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怡文
电 话:13739267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