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广播电视工程和播音主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2 14:40来源: 人事处浏览量:
为适应新时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事业发展,科学评价我省广播电视工程和播音主持专业技术人员,经多次征求意见、修改打磨,形成了较完善的《安徽省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和《安徽省播音主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现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可发送至sjrsc15@163.com或者传真至0551-62850722。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2日,为期30天。
安徽省播音主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doc
安徽省广电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doc
安徽省广播电视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