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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2986248/202302-00001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文机关: 省广电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成文日期: 2023-02-03 发布日期: 2023-02-03
发文字号: 皖广通〔2023〕6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标  题: 关于印发《安徽省广播电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法规处 政策咨询电话: 0551-62829093

关于印发《安徽省广播电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的通知

皖广通〔2023〕6号


各市、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局机关各处室:

为全面规范我省广播电视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新修订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省广播电视行政执法实践,我局制定了《安徽省广播电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安徽省广播电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19年版)》同时废止。


安徽省广播电视局  

2023130日  


安徽省广播电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docx



文件下载:关于印发《安徽省广播电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的通知.docx

          关于印发《安徽省广播电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的通知.pdf

咨询单位: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0551-62829093


安徽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