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广播电视优秀文艺作品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安徽广播电视台:
现就做好2023年度安徽省广播电视优秀文艺作品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积极推荐、报送符合要求的广播电视文艺作品,省广电局、省广联将组织评选,产生2023年度安徽省广播电视优秀文艺作品及参评国家有关广播电视文艺奖项推荐作品。
二、评选项目
(一)广播文艺作品
1.广播剧:含单本剧、连续剧、儿童剧和微剧。
2.音乐节目:包括音乐专题、音乐板块、音乐欣赏、音乐人物以及其他形式的音乐作品。
3.文学节目:包括作品欣赏、知识介绍、人物评介及文学评论等各类文学专题、文学板块或配乐广播文学节目。
4.戏曲·曲艺节目:包括戏曲·曲艺专题、戏曲·曲艺板块、戏曲故事、戏曲录音剪辑。
5.长篇连播节目:含中、长篇小说、传记文学、纪实文学、报告文学或中、长篇连播评书。
6.综艺节目:含综艺专题、板块,文化专题、板块,文艺晚会。
7.少儿节目。
8.其他(含原创歌曲和广告等)。
以上作品中,广播剧(连续剧)、长篇连播,须报送完整作品,单集不得参评。原创歌曲须附版权证明或授权书。
(二)电视文艺作品
1.综艺节目。
2.戏曲节目。
3.纪录片(不含新闻类纪录片)。
4.文艺栏目。
5.少儿节目。
6.动画节目。
7.其他(含MV、专题片和广告等)。
其中,栏目开播一年以上(时间计算至2023年12月31日),方可参加“文艺栏目”的评选,须报送3期节目。MV须附版权证明或授权书。
三、评选范围
此次参评作品报送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各级广播电视台播出的上述各类广播电视节目。
四、参评作品数额分配
报送单位为17家,数额分配如下:
单位 |
参评项目及件数 |
|
|
广播文艺作品 |
电视文艺作品 |
安徽广播电视台 |
22件 |
22件 |
宣城、安庆 |
7件,含省直管县(市)1件 |
6件,含省直管县(市)1件 |
其他各市 |
6件 |
5件 |
备注 |
以上项目各单位推荐名额可以缺额,但不能超过。 |
五、作者或主创人员申报
(一)作者或主创人员必须据实申报,并附经公示过的作品主创人员名单。
(二)作者或主创人员的申报
1.姓名和排序,播出版本须与公示版本一致。
2.播出时署笔名的,申报时以笔名申报,由参评单位另行出具真实姓名的相关证明。
3.省广电局和省广联将据此发放证书,评定之后不受理增加、更改主创人员排序等事宜。
(三)作者或主创人员应按参评项目、作品类别据实申报。作者或主创人员数量超出规定的,按“集体”申报,并附对作品做出主要贡献的人员名单。各项目参评作品的作者或主创人员申报名额如下:
序号 |
项目 |
作者或主创人员(名) |
||
1 |
广播剧 |
单本剧 |
6 |
|
2 |
连续剧 |
8 |
||
3 |
儿童剧 |
6 |
||
4 |
微剧 |
4 |
||
5 |
广播音乐节目 |
4 |
||
6 |
广播文学节目 |
4 |
||
7 |
广播长篇连播节目 |
4 |
||
8 |
戏曲节目 |
4 |
||
9 |
综艺节目 |
电视文艺晚会 |
8 |
|
10 |
非电视文艺晚会 |
6 |
||
11 |
电视文艺栏目 |
6 |
||
12 |
电视少儿节目 |
6 |
||
13 |
电视动画节目 |
6 |
||
14 |
其他 |
4 |
||
六、参评作品材料及填报要求
(一)推荐程序和公示情况说明(1份)
推荐单位须报送履行推荐程序情况、评委构成及评审情况,参评作品材料公示时间、地点(单位、网址等)、结果、接收举报和核查工作等相关情况的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部门章无效)。
(二)诚信参评承诺书(各1份)
诚信承诺书(单位)由推荐单位、参评单位各填写1份,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诚信承诺书(个人)由各申报作品作者(主创人员)填写1份。
(三)参评作品推荐目录(1份)
推荐单位完成“安徽广播电视评选系统”申报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安徽省广播电视优秀文艺作品推荐作品目录》。推荐单位须下载打印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需修改,请在系统中修改后重新下载打印,务必保证上传系统材料与寄送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四)参评作品推荐表(1份)
参评作品推荐表均在系统平台填写后下载打印,手写无效。推荐表上须有参评单位领导签字和推荐单位领导签字,均加盖单位公章。
(五)音视频文件
报送作品必须是通过广播电视公开播出作品的完整版本(含广告和片头、片尾等)。参评材料不符合评选要求的,不予受理。
1.参评单位务必妥善保存该音视频作品的播出栏目原版以及该作品和所在栏目的内部编辑、制作和播出审批凭据(含数字系统编审痕迹),以便对比鉴定。
2.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参评作品进行重新录制、编辑,不得添加报评的黑屏或蓝屏说明,不得删除片花、广告等任何内容。
3.网上系统和线下分别报送。文件名以“作品名称—参评类别”命名。音频文件为MP3格式文件,单一文件大小不能超过500M。视频文件为MP4格式,编码方式为H264,分辨率不超过1920*1080,每小时视频文件的大小不超过1.5G。若单一文件超过规定大小的,请切分成多个文件,按顺序在文件名后缀上(1)(2)(3)(4),依次上传。
4.请务必检查音视频文件内容是否完整,格式是否正确,音质、画面是否清晰,播放是否流畅。无法在电脑上正常播放的作品,视为自动弃权。
七、注意事项
(一)推荐单位为各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安徽广播电视台。各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市县广播电视台作品推荐工作,安徽广播电视台负责所属各频率频道作品推荐工作。
(二)各参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徽省广播电视优秀文艺作品评选办法》对作品内容的相关规定,填写对应的评选项目和类别,如错报项目和类别则取消该作品参评资格。
(三)凡未缴纳省广联年度会费的单位,其报送的参评作品一律不予受理。
八、报送方式
本次评选采取网上系统报送和线下邮寄报送同步进行。参评作品的所有材料电子版均须通过“安徽广播电视评选系统”报送,同时将所有文字材料电子版和盖章、签字推荐表、目录表的扫描件以及完整且未切割的音视频文件拷贝到U盘,与纸质材料一并寄出。网址:http://39.145.8.178:190/TelevisionReport/login/login,
邮寄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龙图路666号安徽省广播电视局宣传处,邮编:230071。(只接收中国邮政EMS)
九、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送时间:2024年2月18日0:00—2月23日24:00,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喻群 0551-62828686、13965079755
印敏 0551-62829873、18019991027
邮 箱:ahsgdjxcc@163.com
“安徽广播电视评选系统”平台技术咨询电话:李多,15055220430。
3.安徽省广播电视优秀文艺作品参评电视文艺栏目推荐表.docx
安徽省广播电视局 安徽省广播电视联合会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