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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广播电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2:46来源: 局办公室浏览量: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安徽省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报告底部进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安徽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龙图路666号,电话:0551-62820516,邮编:23003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省广电局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细化具体重点工作18项,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952条,政务新媒体全年发布信息1241篇。二是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梳理出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加快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全年共发布公开信息108条。主动公开部门及“三公”经费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公布招标采购信息,全年共发布财政资金和招标采购信息82条。三是持续加强政策性文件解读。完善解读机制,在解读材料中重点体现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等政策解读“七个要素”内容,以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多样式解读,全年共发布文字解读、图片解读、视频解读14条。四是多渠道回应群众关切。按照省12345服务便民热线工单分类转办标准(试行)要求,局领导带队参加“接热线、办实事”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热线工作制度,压缩办件用时,全年依法办理省长热线等平台分办事项17件,办理局网站局长信箱、政务服务网和政务公开收到的咨询、投诉和建议276件,按时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程序,每月编制和更新依申请公开目录。严格落实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全年通过信息公开平台、信函等方式,按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将在网站专栏中主动公开,主动公开咨询渠道。经梳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5件,其中我局负责实施的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2件,部门规范性文件23件。完成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全年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均进行合法性审查,按时限要求报备并报省政府公报,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2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7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政府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图片解读质量不够高,规范性文件的反馈意见机制不够完善。2023年,我局将针对相关问题加以改进 。

(一)进一步提升图片解读质量。参照省政务公开办评选出来的优秀图片解读,突出对政策重要措施的实质解读,采用通俗、生动、形象的方式,全面提升图片解读质量。

(二)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反馈意见机制。加强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加大对重要政策实施的发布力度,在制定重大决策文件过程中,主动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信息,意见征集时间不少于30日,并做好意见征集与意见反馈关联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2年,安徽省广播电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密切结合工作实际,首次开展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相关工作。

一是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务公开办关于开展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的通知》要求,首次指导基层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制定出台《安徽省广播电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编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67项,要求公开目录完整、公开内容规范,全面公开广电领域政务信息,大力提升我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双向互评工作。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政务公开考评双向互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测评指标,做好政策法规文件、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公共服务等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督促检查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及信息发布情况,确保基层政务公开落实到位。


下载文件:安徽省广播电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