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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广播电视局租赁项目二期

发布时间:2023-11-24 15:26来源: 省广电信息中心浏览量:

一、竞价公告

本项目由安徽省广播电视局委托安徽广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徽省广播电视局。

  一、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安徽省广播电视局租赁项目二期

2.项目编号:GDXG-20231124

3.招租单位:安徽省广播电视局

4.标段数:6个标段,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二、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所有公告房屋按现状出租,报名者自行到现场查看房屋状况,具体详见竞价文件。

省广电局闲置即将到期房屋竞价招租明细表

标的号

地址

编号

拟出租屋面积(m²)

拟租赁期限(年)

拟出租底价(元/月㎡)

出租底价(第一年年租金/元)

备注

1

庐江路69号广电小区

9幢305室

35.65

3

22元/m²

9411

住宅

2

庐江路69号广电小区

5幢3层

322.78

5

17元/m²

65847

办公

3

桐城路355号路广电小区

1号门面

130

3

48元/m²

74880

商业

4

桐城路355号路广电小区

2号门面

100

3

48元/m²

57600

商业

5

桐城路355号路广电小区

3号门面

110

3

48元/m²

63360

商业

6

人民巷4号

1幢305室、2幢104、203、301、302、303、304、305、306、307室

499.04

3

20元/m²

119770

住宅

 

合计

 

1197.47

 

 

 

 

备注:单价与出租底价以最终报价为准进行计算。
标的首年年租金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2%,第三年租金在第二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2%,以此类推。

    三、竞价人资格要求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竞价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参与。

四、报名及领取竞价文件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7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

邮箱报名:将报名资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451695278@qq.com,邮箱内需注明授权委托人姓名、电话。

竞价文件价格:人民币300元整/标的,竞价文件售后不退。请银行转账(对公转账可开取发票,非对公转账仅可开取票据),并在凭证上注明投标人名称(简称)、项目编号及用途(“报名费”),如“XXX公司+GDXG-XXXXXX+报名费”。

竞价文件获取方式:承租人应委托经办人发送下述文件至451695278@qq.com后,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获取招标文件

a.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自然人身份证;b.银行转账凭证截图或扫描件;c.报名单位需同时提供发票开票信息。

开户名:安徽广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合肥三里庵支行

账号:341316000013000792127

   五、报价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231212930

开标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龙图路666

   六、对意向承租人的特别说明:

1.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位置、范围、面积和现状等并认可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公告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房屋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履约期限内,不得转租。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5.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发布媒体:安徽广电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ahgdxg.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安徽省广播电视局官网( https://gdj.ah.gov.cn/index.html)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安徽省广播电视局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551-6282985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广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贾工

电    话:0551-65622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