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业务费使用情况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2023年度)
发布时间:2024-01-10 11:21来源: 规划财务处浏览量:
一、项目名称
广电业务费
二、项目内容
通过广电业务费项目的实施,完成我局作为公共服务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的各项职责,为推动广电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好保障。我局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按照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立足六个着力,进一步壮大主流舆论、繁荣精品创作、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增强治理效能、构建全媒体传播格局,助力全省广播电视高质量创新性发展。具体包括:一是着力巩固壮大主流舆论,二是着力深耕内容创作生产,三是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质效,四是着力提高行业治理水平,五是着力推动行业创新发展,六是着力增强党建引领能力。
三、实施周期
2023年1月-12月。
四、绩效评价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 |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广电业务费 | |||||||||
主管部门 | 安徽省广播电视局 | 实施单位 | 安徽省广播电视局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324.5 | 324.19 | 10 | 99.90% | 9.99 | |||||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 324.5 | 324.19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年初设定目标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 ||||||||
目标1:着力巩固壮大主流舆论。 目标2:着力深耕内容创作生产。 目标3: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质效。 目标4:着力提高行业治理水平。 目标5:着力推动行业创新发展。 目标6:着力增强党建引领能力。 |
1.舆论引导强劲有力。指导各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开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安徽答卷”等专栏,宣传新思想、展示新作为。2部新闻作品获评第33届中国新闻奖,1部新闻作品入选全国广播电视新闻“百佳”推优名单。组织市县融媒体中心开展“融媒实训·花海砀山”“打卡分界线·采风靓淮河”等融媒体采风活动。 2.精品生产亮点纷呈。电视剧《县委大院》获评第28届上海电视节白玉兰奖最佳电视剧等三大奖项。2部电视作品获评2021-2022年度中国广播电视大奖。7部广播电视作品分别入选总局“中华文化广播电视传播工程”、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和公益广告扶持项目,5部广播电视作品分别获评优秀国产纪录片、网络视听作品、动画片和少儿节目。举办第六届中国红色微电影盛典,征集各类红色微电影、短视频2000余部。联合沪苏浙举办首届长三角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公益广告大赛,我省参赛作品数量居首位。 3.公共服务优质高效。2023年全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座谈会在肥召开,我局作经验交流发言。4个县(市)成功入选全国第二批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县级标准化试点名单,农村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覆盖率提升工程扎实推进,20户以上自然村覆盖30%的年度建设任务提前完成。丰富优质内容供给,全省广播电视机构共享平台累计上载各类节目时长41余万分钟。主动服务乡村振兴,评选全省智慧广电赋能乡村振兴典型案例10个。在桐城、潜山两地实施智慧广电乡村试点工程,推动“一镇一屏”建设。 4.视听环境持续向好。深入开展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问题专项治理,全省有线电视、IPTV、OTT运营商均压缩收费包50%以上,收费行为更加透明公开;全省86%的有线电视终端、83%的IPTV终端实现开机看直播,群众收视满意度不断提升。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卫网2023”广电行业网络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全国、全省“两会”及杭州亚运会等重要保障期安全播出事故“零”发生。落实播前三审、重播重审等制度,严格电视剧和重点网络影视剧审核,深化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开展“清朗”“清风”等专项整治,确保内容安全。处理违规网站和软件5个,协助取缔“黑广播”18个,停播和整改违规广告31条次,置换、拆除和没收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2万余套。 5.事业产业稳步发展。4家广电新媒体品牌作为首批联盟成员入选全国广播电视新媒体联盟,安庆、池州两市媒体融合工作获中央财政重点支持,2个项目入选全国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典型案例和成长项目,12个项目(单位)分获长三角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先导单位、典型案例等奖项。建强网络平台,指导推动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省域中心建设,完成地面数字电视700兆赫频率迁移。深化“双招双引”,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导调度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重点项目35个、总投资138.52亿元。 6.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人民网网友给省委书记、省长留言及省信访平台、12345热线和局门户网站各类投诉、建议及时办结率100%。全省广电系统2个集体获评“全国青年文明号”,局政务服务窗口获评“全国巾帼文明岗”并连续15年荣获省政务服务中心优秀窗口单位。省广播电视监测台获评全国境外卫星电视接收管理服务优秀地方服务机构。选拔推荐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工程、青年创新人才18人。 |
|||||||||
存在的问题:无 |
整改的措施与建议:无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实际值 | 得分 | 评价得分说明 |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优秀扶持项目 | 4 | ≥30个 | 75个 | 4 | 超额 | |||
广播电视新闻作品推优数量 | 4 | ≥20部 | 20部 | 4 | 持平 | |||||
广播电视节目作品推优数量 | 4 | ≥20部 | 20部 | 4 | 持平 | |||||
广播电视新闻作品推优进度 | 4 | ≥5件 | 5件 | 4 | 持平 | |||||
质量指标 | 安全播出大检查次数 | 2 | ≥1次/年 | 1次/年 | 2 | 持平 | ||||
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 | 2 | 100% | 100% | 2 | 持平 | |||||
长三角高清视听博览会 | 2 | ≥1次/年 | 0 | 0 | 未达 | |||||
广播电视精品创作周 | 2 | ≥1次/年 | 1次 | 2 | 持平 | |||||
广播电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 2 | ≥1次/年 | 1次 | 2 | 持平 | |||||
中国国际动漫创意产业交易会(动漫训练营) | 2 | ≥1次/年 | 0 | 0 | 未达 | |||||
时效指标 | 打击“黑广播”专项行动按期完成率 | 2 | 100% | 100% | 2 | 持平 | ||||
成本指标 | 办公费 | 2 | ≤41万元 | 52万元 | 1.5 | 未达 | ||||
印刷费 | 2 | ≤10万元 | 4.5万元 | 2 | 超额 | |||||
邮电费 | 2 | ≤10万元 | 8.39万元 | 2 | 超额 | |||||
差旅费 | 2 | ≤60万元 | 72.6万元 | 1.5 | 未达 | |||||
其它交通费 | 2 | ≤20万元 | 30万元 | 1.5 | 未达 | |||||
培训费 | 2 | ≤30万元 | 0 | 2 | 超额 | |||||
劳务费 | 2 | ≤70万元 | 50万元 | 2 | 超额 | |||||
委托业务费 | 2 | ≤70万元 | 89万元 | 1.5 | 未达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2 | ≤20万元 | 8万元 | 2 | 超额 | |||||
办公设备购置 | 2 | ≤10万元 | 9.7万元 | 2 | 超额 | |||||
效益指标 (30分)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提升广播电视节目播出秩序,确保舆论安全 | 3 | 必须确保 | 必须确保 | 3 | 持平 | |||
对保障重要保障期的安全播出的提升 | 3 | 明显 | 明显 | 3 | 持平 | |||||
提高农村广播电视节目覆盖率 | 3 | 100% | 100% | 3 | 持平 | |||||
推动广播电视文艺创作 | 3 | 明显 | 明显 | 3 | 持平 | |||||
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 3 | 明显 | 明显 | 3 | 持平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扩大安徽广播电视知名度 | 5 | 明显 | 明显 | 5 | 未达 | ||||
提高农村地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水平 | 5 | 明显 | 明显 | 5 | 未达 | |||||
应急广播体系有助于提升政府应急管理能力 | 5 | 明显 | 明显 | 5 | 持平 | |||||
满意度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10 | 90% | 90.0% | 10 | 持平 | |||
总分 | 100 | 93.99 | ||||||||
注:1.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上述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部门根据各项指标重要程度确定三级指标的分值。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 ||||||||||
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60%(含60%)、60-0%合理确定分值。 | ||||||||||
3.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年度指标值╳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全年实际值╳该指标分值;定量指标得分最高不得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 ||||||||||
4.评价得分说明:说明全年实际值与年度指标值偏离情况(未达、持平、超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