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广播电视工程专业和播音主持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7 10:04 来源:局人事处 阅读次数: 字体:【  

各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台,安徽广播电视台,安徽广电传媒产业集团,中国广电安徽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省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33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8〕5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全省广播电视工程专业和播音主持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省范围内申报广播电视工程专业和播音主持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有关市人社部门、企事业单位委托评审广播电视工程专业中、初级和播音主持系列中级职称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省广播电视局直属单位申报广播电视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的从其规定。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广播电视工程专业和播音主持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具备皖广发〔2022〕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条件。

    (文件可在页面下方点击下载)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2023年度全省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播音主持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部分纸质材料线下报送。

  (一)时间安排

  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5日,各市人社部门、省有关企事业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线下集中接收纸质材料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至2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网上申报程序

  申报人员登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点击“资讯中心”下方“专题专栏”中的“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系统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前往安徽政务服务网”,跳转至安徽政务服务网页面,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密码进行登录,填写个人信息和业绩资料(在登录界面自行下载操作指南)。填写完成后,用人单位使用法人账号从“单位登录”入口进入审核,市属及以下单位逐级审核通过后,由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至评委会组建单位;省直单位由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提交至评委会组建单位。

  (三)网上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有关申报材料原件。材料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后扫描上传。申报人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2.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应上传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所取得的,重点是近年来的。如获奖证书、论文作者系专业技术人员笔名,须由所在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审核人签字。

  3.业务工作总结(3000字左右,需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注明是否属实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业务工作总结须如实反映本人任现职尤其是近年来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专业特长、专业成果、社会经济效益等情况。

  4.申报播音主持系列职称人员,需提供本人任现职尤其是近4-5年来完成紧急或突发性的直播任务,参与重大活动、重大题材、重要战役性报道任务情况,以及每年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任务工作量等单位相关证明材料。

  5.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需上传加盖公章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资格核准表》(可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导出),事业单位对核准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6.继续教育情况上传本人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专技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对应页面(每页签署本人姓名),学时验证部门根据要求验证、加盖印章、注明验证日期。

  7.上传《任职资格委托评审函》(各市由市级人社部门出具)《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单位公示证明》(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以上模板均可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导出。

  (四)现场报送材料要求

  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后,统一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或相关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向省广播电视局现场报送纸质材料,原则上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

  1.申报人员从职称申报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双面打印,逐级审核盖章)。

  2.申报播音主持系列职称人员,需提供2022年以后能够反映本人真实水平、时间约10分钟的节目U盘1个(广播节目播音员主持人提供mp3格式音频文件,电视节目播音员主持人提供mp4格式视频文件,并通过录音或字幕形式注明节目名称及播出日期。音视频文件命名为“姓名-工作单位”)。其中“新闻”节目5分钟、“专题”节目5分钟。如系主持人节目,主持人语言应占节目时间的40%以上。电视节目播音员主持人提供的节目要有正面形象。

  3.破格申报人员,另需报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从职称申报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现场报送一式2份)。

  4.如有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领域的学术、技术著作,现场报送著作原件1份,已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的论文等无需再报送原件。

  四、播音主持系列初级职称直接认定程序

  (一)符合《安徽省播音主持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第二章“基本条件”和第十七条“二级播音员主持人相关资格条件”的申报人填写《安徽省播音主持系列初级职称认定申报表》(在本页面下方下载打印)。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播音员主持人证、继续教育证明等)真实性进行审查,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申报表上填写审查意见并确认盖章。各市有关单位申报材料报所在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由市局审核后统一报送省局,安徽广播电视台申报材料径报省局。以上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盖章扫描件于2023年9月20日前报送至省局人事处邮箱:sjrsc15@163.com。纸质件可以随职称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二)省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交省播音主持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通过后下发初级职称认定通知。

  (三)通过认定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参照本通知“网上申报程序”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电子职称证书。首次登录需先注册、完善信息、选择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职称评审管理员审核通过后,于“个人中心”-“我的职称”处上传证件照片,系统将自动生成电子职称证书。

  五、《安徽省播音主持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中有关业绩条件的补充说明

  自2023年起,“安徽播音与主持优秀作品一等作品、二等作品”分别等同于《安徽省播音主持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业绩条件中的“安徽播音与主持作品奖一等奖、二等奖”“安徽省广播电视优秀播音员主持人最佳播音员主持人1次、优秀播音员主持人1次”。

  六、有关要求及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须认真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地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证明材料。对通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对照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上年度评审未通过者,若无新的专业工作业绩,本年度不予受理。

  (二)关于任职、聘任、考核等年限的计算。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今年申报人员,其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及聘任年限计算至2023年12月31日,业绩条件中的各类奖项上传时间截至2023年9月5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以印发考核结果的文件为准)。

  (三)关于继续教育。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66号)要求,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由全省统一确定,采取网络在线学习。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平台参加学习,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打印合格证书。专业课学时可在国家广电总局智慧广电学院、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平台线上学习获取,也可通过参加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培训或各市人社部门授权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获取。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90学时即可(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未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

  (四)关于获奖项目、论文著作。获奖项目填写要注明获奖名称、授予部门、等级、时间及证书号等,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项目(课题)、业绩成果、获奖情况等,要注明本人在其中所承担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主持或参与科研课题(项目)需提供立项批复、结项申请、结项证书和本人科研成果等整套材料;论文著作的内容与申报专业应相同或相近,要注明刊物的名称、刊号、发表或出版时间、字数、独著或合著等,需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本人撰写内容。

  (五)关于面试答辩。所有申报主任播音员主持人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参加由省广播电视局组织的现场测评和论文答辩等面试考核,未参加面试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面试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评审收费

  按皖价费〔2005〕72号文件执行(高级每人300元;中级每人160元;初级每人100元)。申报主任播音员主持人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面试答辩抽签当天交纳答辩评审费用(每人100元)。申报播音主持系列初级职称直接认定人员无需交纳费用。

  八、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龙图路666号省广电中心东区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2512室。

  联系电话:0551-62850722,0551-62850746。

  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安徽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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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材料下载:

  安徽省播音主持系列初级职称认定申报表.doc

    安徽省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pdf

    安徽省播音主持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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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敏审核:孙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