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广播电视局公布“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举措和监管措施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21〕39号)要求,现将我局“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举措和监管措施(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附件:安徽省广播电视局“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举措和监管措施.docx
安徽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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